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指出,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,也是其他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,应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。幼儿年龄不同,劳动教育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。小班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差,幼儿的劳动教育要以“为己”为主,着重让幼儿解决自身基本生活需要的各种劳动能力。3-4岁小班幼儿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有哪些:
一、自理劳动
1.自己洗手、刷牙洗脸。
2.叠衣服、裤子、袜子。
3.锻炼独立穿脱衣服的能力。
4.铺小被子。
5.使用勺子独立吃饭。
6.选择要穿的衣服。
二、厨房劳动
7.剥鸡蛋壳、剥花生壳。8.掰玉米、掰白菜。
9.丢垃圾
三、整理劳动
10.整理、归类玩具。
11.把脏衣物放到洗衣机。
四、服务性劳动
12.帮助家长拿小的物品。
13.在家长的协助下浇花。